會議日期:2020/9/28
地點:臺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受訪者:臺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吳耀民處長、邱雲祥副處長、設計課陳仁安課長
太陽能光電的發展對臺灣電力需求、能源轉型有重大意義,尤其東部需仰賴南電東送及西電東送才能滿足用電量,太陽能光電未來是否能成為花東電力自足的一個解答呢?為了解花東縱谷太陽能光電設置相關議題,我們拜訪了臺灣電力公司花蓮營業處,就花蓮地區電力供需現況、地面型太陽光電的申請設置場址和饋線進度、台電對環境社會檢核機制的看法,以及未來花東地區電力的規劃等議題進行訪談。
以2019年的數據來看,花連地區用電量為24.4億度,但發電量只有6.6億度,供電缺口主要仰賴核三廠南電東送補上。太陽能光電案的申請,之前數量都很少,從2018年開始才漸漸有起色。目前地面型與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已併網或已申請尚未併網的容量為0.3GW。中大規模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申請案因涉及農地使用規範,目前縣府觀光局在處理。但初步了解縣府還在考量觀光與經濟的取捨中,審查進度不明。已受理申請的21件大型地面案場裝置容量將達5.8GW,足以滿足花東的用電需求,甚至有機會將剩餘電力西送,所以從政策面來看台電期待東部太陽能光電的設置能成功。建議以設置專區方式發展大面積型的地面型太陽能光電,有利其配電、環境評估與集中管理。以臺灣狀況而言,這種方式較佳、也較能達成政策目標。至於偏鄉和離島可採用太陽能微電網(分散型電網)方式進行,會比現行電線桿方式更好維護及節省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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