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RES
生態及永續科學
跨領域研究中心
Center for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on Ecology and Sustainability

SPARC-TW
Solar Photovoltaic Assessment of Regional Co-benefit in Taiwan
國科會永續學門整合計劃(2025/08-2026/07)
淨零路徑上的地面型光電場與社會生態系統
- 影響評估、共惠益策略及整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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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ES:張世杰(能量收支)、陳毓昀(授粉服務)、李俊鴻(經濟評估)、戴興盛、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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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陳奕穎、蔡宜君、陳韡鼐(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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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試驗所:王巧萍(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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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郭奇芊(哺乳動物)
從全球針對地面型光電場的影響研究現況,以及本研究團隊在過去幾年針對地面型光電發展的研究成果,
我們認為目前在推動地面型光電發展時,有以下4 個面向的問題必須被解決:
1. 來自權益關係人 - 地面型案場所在地民眾的疑慮
▪ 光電場的設置是否造成鄰近居住環境和農業用地的氣溫上升?
▪ 光電場的設置是否影響地方產業,如觀光、農業生產等?
▪ 光電案場對地方社會生態系統產生影響,實際受益卻有限,以及潛在規模過大帶來的不公感受。
▪ 光電板是否使用有污染疑慮的清潔劑,以及電板老化是否有重金屬溶出污染水土?
2. 來自權益關係人 - 光電業者
▪ 如何設計及經營案場,以降低對生態環境的衝擊,同時也不減損發電效益
▪ 如何藉由微環境的營造,來創造更多樣與適合的微棲地,藉以提高動物多樣性以及土壤的生態系服務功能?
▪ 光電場的生物多樣性保育措施,是否與光電場的營運有衝突?
▪ 是否能藉由光電場內微環境的調整來提高發電效率?
3. 其他權益關係人關注或具有重要學術意義之議題
▪ 光電場的設置是否影響生物多樣性,尤其是保育類動物?
▪ 光電場的土地利用改變是否具有可回復性?
4. 如何調和各方權益、提高學術研究成果的影響力,以推動地面型光電發展治理工作
▪ 如何釐清問題,彌補光電場發展的制度性缺口,促進問題的改善與提升社會接受度?
資料共享
總計畫名稱:
淨零路徑上的地面型光電場與社會生態系統 - 影響評估、共惠益策略及整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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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計畫三、由土壤生態系服務功能之競合探討地面型光電場興建與經營之調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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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計畫七、從地方對抗到協作共榮:地面型光電治理缺口與制度化落地解方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