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2023年03月09日
花蓮縣鳳林鎮近年地面型太陽光電投資案蓬勃發展,申請中及已核准案件面積估超過2000公頃,約占全鎮面積6分之1,比新北市三重區、新莊區還大。地方居民憂心影響當地農業及觀光業,呼籲開發案應廣納學者意見,也要進行更實質的科學調查及監督。對於有兩件共300公頃林相不佳土地標租光電業者,台糖公司代表解釋,該案尚未進入實質開發,一定會做好地方溝通。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9)日召開記者會,召集相關單位討論。時代力量花蓮服務處主任陳慶元指出,近年大面積光電開發案太過集中於鳳林鎮,收到許多陳情。初步估計,申請中及已核准案件面積超過2000公頃,面積比新北市三重區、新莊區都還要大,跟中和區不相上下。然而,光電設置可能將衝擊花蓮縣兩大產業,包括農業與觀光業。有學者示警,光電設置或影響原有生態與微氣候。業者也憂心地景改變後,可能影響遊客觀光意願。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不要忽略再生能源對傳統農漁村民生經濟的影響,
不要讓農民成為雙重氣候災民。(記者羅沛德攝)
陳慶元呼籲,考量到對農業與觀光業的影響,政府在光電開發的申請程序上,都應進行更審慎評估,並廣納生態學者的意見,同時進行更實質的科學調查監督。
對於在鳳林鎮有兩件共300公頃林相不佳土地標租光電業者,台糖公司環境保護處處長陳威東解釋,位於萬里溪沖積平原的這兩塊土地,原本都是平地造林。但這兩處因土壤遭沖刷地相當厲害,經觀察造林的林相不佳,幾乎很少樹木、地力也不好。這兩塊土地目前都還在設計規劃階段,尚未進入實質開發。若進入開發過程,也一定會跟地方做好溝通。會請業者在送花蓮縣政府之前,一定要在地方召開說明會。
農委會林務局造林生產科長羅秀雲說,林務局2020年盤點整體平地造林地後,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具有棲地生態價值區位,第二類則是適合農業生產區位。2021年公告盤點結果後,也函文台糖公司表示,具有棲地生態價值土地不宜規劃做為光電開發使用。另就其他適合農業生產區位,依農委會規劃,為糧食安全及農業發展,視後續輔導轉做回歸農業使用。
至於台糖公司所指林相不佳部分,羅秀雲解釋,台糖公司依據林務局盤點結果,再根據現地環境狀況評估,針對易淹水、表土流失、石礫裸露之土地,希望評估作為光電使用。台糖原先提出約1000公頃需求,送農委會企劃處後,盤點出有600多公頃希望台糖能審慎評估。
農委會企劃處農地利用科簡任技正兼科長蔡秀婉說,農委會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推動農業綠能,秉持農業為主、綠能加值原則,在不影響農民權益、農漁業發展及生態環境的情況下推動政策。為避免太陽光電設置與農地利用產生競合,農委會陸續強化法令規定,包括2020年7月31日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作業要點,為防止零星光電設置破壞農地使用,規定面積2公頃以下的都禁止。
蔡秀婉也提到,2公頃以上的農業用地變更,要循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程序,但在一定規模以下交授權給縣市區委會審查。為強化光電開發審查程序,面積介於2到30公頃者,也將審查層級由地方提升至中央農業單位,希望更嚴謹地把關相關案件。
自由時報:
面積比三重新莊大!花蓮鳳林成光電重鎮 地方憂影響農業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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